随着我国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大量建筑物拔地而起,在节约了土地资源的同时,美化了我国城市环境,增加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然而,我国对于建筑设计中防火设计的研究起步较晚,致使许多建筑物存在着些许隐患,甚至有些已经酿成了灾害,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和重视。
灭火器的配置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建筑物的实际情况,比如:活在保护面积、火灾的危害性、可燃物质的数量、旧货的难易程度等。在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前提下,还应该在设计中对其进行标注。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狗一百平方时,应该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以此增加。灭火器的配置基准以a类活在场所灭火器的配置基准为例。
由于每个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规模、地形、地理位置、外界环境和内部陈设等都不尽相同,所以建筑防火中不可能对其一一详细规定,这就给建筑设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建筑设计人员在进行建筑设计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建筑物所处的地理位置、外界环境,还有其使用功能、规模、内部陈设等,再一句这些具体条件的前提下,对设计的建筑物加强防火隔断和排烟设施的设计,尽可能的增加灭火的方式方法,达到灭火的目的。
消防设计文件按照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的顺序编排。封面应当载明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并经上述人员签字或者授权盖章,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