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中山市孙文路116号

    联系:李弦拳

    手机:

    小程序

    中山阜沙镇建筑物拆除公司,合理的价格,期待与您合作

    2024-12-11 02:00:01 909次浏览
    价 格:面议

    桥梁拆除施工过程中,也需要做好预防火灾的相关措施,除此之外,还需要知道关于火灾的扑灭措施:

    1、隔离法:将正在燃烧的物质与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中断可燃物延续,疏散易燃物品或把着火的物品移到地带,关闭可燃气体、液体的阀门,减少和中止可燃物进入燃烧区域,拆除与燃烧物相连的物体,切断火路。

    2、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域,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的氧气而熄灭。

    3、冷却法:冷却法是灭火较为常用的重要方法。用水来降低着火的温度,将水喷洒在可燃物上或可燃物周围,隔绝并降低温度,使火熄灭。

    4、化学中断法: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喷向燃烧物,使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从而使游离基的连锁反应中断达到灭火目的。

    每个城市都有新房子和年代比较久的房子,现在很多地方都会把使用年限比较长的房子拆迁掉,重新建筑一栋新房子,不过,在进行楼房拆除时,有以下七点是需要注意的:

    一、承担拆除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为其从事拆除作业的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应将投保证明及拆除作业人员名册报市房屋拆除管理室。

    二、房屋拆除应当符合环保要求,拆除废料须堆放整齐,建筑垃圾按规定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

    三、爆破拆除,按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四、需拆除工程范围内的电线、电缆、煤气管道、上下水道、供热管线等设施,应当报有关单位,并按有关操作规程作业。

    五、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标志及专职监护人,并在周围设置围栏,夜间应红灯示警;在高处进行拆除时应先设置溜放槽,较大或沉重的材料应用吊绳或起重机吊下,禁止向下抛掷。

    六、因特殊情况须采用推倒法拆除的,应遵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的要求,并须符合下列条件:推倒前,应发出信息,待人员避到区域后方可进行;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超过墙厚度的三分之一,1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进行掏掘;在掏掘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支撑住墙体。

    七、拆除应当自上而下对称顺序进行,不得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一部分时,先应采取加固或稳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

    楼房拆除的相关人士讲,房屋主体拆除时需要注意的事情往往有以下几个:

    一、剪力墙不能随意改变:梁、楼板及楼梯作为房屋构造的组成部分,如果对这些地方进行随意的拆除,会对房屋结构造成很大的变化,甚至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使用,因此在房屋拆除之前须由结构技术师进行鉴定,确定拆除后无太大影响,业主才可以请施工队来拆除。

    二、天花板拆除:在拆除天花板的过程中,要留意顶面管线的问题,因为天花板内埋的管线可能是楼上的,特别是之前对房屋格局进行改变的情况下,天花板内埋有的线路可能用途不同。此外,拆改天花板的时候,需注意打孔的位置,以免对电线或供水管造成损坏。

    三、水电管线拆除:拆除水电管线的时候,还要注意到断水的问题,家装的水主要分为消防用水及家庭用水,消防用水是不予许随意进行更换的,如果在拆改过程中需切换消防用水的开关,应事先告知小区物业,以免因施工不当造成渗水的情况。此外,在断电之前,要准备好保护装置的临时电,便于断电时使用。

    四、拆除小细节:在房屋拆除的过程中,还需注意到垃圾的清理问题,建议请保洁人员到场进行清理,严禁将清理后的垃圾从高楼抛下。如果住宅楼有管理委员会,需事先将施工时间、人员出入等信息告知对方。

    1.拆除工程施工前,应掌握有关图纸和资料。

    2. 拆除工程施工前,应进行现场勘查,调查了解地上、地下建筑物及设施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分布情况。

    3.对拆除工程施工的区域,应设置硬质封闭围挡及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4.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影响施工的管线、设施和树木等进行迁移工作。需保留的管线、设施和树木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前,必须对影响作业的管线、设施和树木的挪移或防护措施等进行复查,确认后方可施工。

    6. 当拟拆除物与毗邻建筑及道路的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和防护用具进行进场验收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861844 次     店铺编号35061070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金瓦房     林睿君    

    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