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上应该加强对废品回收企业“小、散、乱”格局的治理。小企业大量存在导致的问题,一是回收渠道被占用,二是带来的环境二次污染问题严重。对此,有专家建议,在每个城市设立专门的开发园区,将区域内从事废品回收的企业统一纳入园区管理,区内统一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垃圾填埋,杜绝二次污染。
废旧物资即陈旧(闲置)的东西,或废弃的,可以作为再生资源的可回收利用性。在日常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剩余的价值不大的物资。包括:陈旧、报废、二手、库存、生产生活所产生的物资。例如废金属、废纸、再生塑料等,甚至废旧家电中还有相当一部分部件可以重复利用和作为再生资源的。废旧也是一种资源,只是不被人们所关注,很长时间一直秉持着旧货即丢、废品即扔的传统思想。这样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而且这些“宝贝”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是一种变废为宝的“生财之道”。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俗称“修旧利废”,是指将生产和生活消费中可以利用的下脚料、边角料、废旧物和废弃品等,加以收集整理、加工改制,再转化为有用物资的一系列工作。
更为长远的举措则是建立强有力的政策保障机制。废品回收涉及面广,如果只停留在单纯行业监管层面,并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有必要从更高层面对其加强监管,要加快废旧商品回收法规建设,将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