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可拆分流转,支付属性增强。票据可拆分是新一代票据业务系统的重要创新功能。出票人既可以签发固定金额的票据,也可以签发以标准金额,小单位为 0.01 元票据组成的票据包。拆分后的票据包可根据实际需求持有或继续拆分办理贴现、质押、背书转让等业务。
票据状态和票据号码改变。新系统票据状态改为由【票据状态】+【票据流通标志】两部分组成,可以更加直观地体现票据现行状态;新系统票据号码由票据(包)和子票区间两部分组成,票据包号银票为5开头、商票为6开头;供应链票据:银票为8开头、商票为7开头;子票区间如果为“0”,则表示这张票据不可拆分,如果是一个数字区间则表示可以拆分。
银行承兑汇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必须是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的法人或其他单位,汇票到期前3~~5天持票人到自己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承兑行收到委托审核无误于到期日将款项划到收款人开户行,收款人凭现金支票取款。
持票人为个人,可以把票据继续转给别人,或用别人账户发委托收款后取款。
兑现人需要向商业承兑人提出兑现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汇票原件、收款人身份证明等。
商业承兑人需要审核兑现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则可以向兑现人支付汇票金额。
兑现人收到商业承兑人的支付后,需要将汇票金额支付给收款人,并将汇票原件交给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