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考核如何办理? 一、办理部门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 二、办理职责 受理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考核申请、复查,并组织考核、发证。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 2、《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JJF1033-2001)。 四、办理范围 1、地级以上市各项等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本省主管部门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3、省属企事业单位及重点管理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建立的各项计量标准。
为什么要进行计量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工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以上规定说明:没有经过计量认证的检定/检测实验室,其发布的检定/检测报告,便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法律仲裁,产品/工程验收的依据,而只能作为内部数据使用。
计量认证的性质是什么? 计量认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条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计量认证是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由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将这种考核称为“计量认证”,于是“计量认证”的名称延用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这种考核称为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